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負責綜合監督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四家單位,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兩項職能,主要職責是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監督重點是駐在部門和綜合監督單位領導班子及中管干部和司局級干部,著力加強對駐在部門和綜合監督單位本級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監督。
一、受理信訪舉報的范圍
1. 對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黨組織、黨員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黨的紀律行為的檢舉控告。
2. 對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監察對象(監察法規定的六類公職人員,下同)不依法履職,違反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規定,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犯罪行為的檢舉控告。
3. 黨員對黨紀處分或者紀律檢查機關所作的其他處理不服,提出的申訴。
4. 監察對象對監察機關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提出的申訴;被調查人及其近親屬對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侵害被調查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的申訴。
5. 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批評建議。
二、受理信訪舉報的方式
來信舉報: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11號,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郵編:100736。
網絡舉報:http://www.zenkocas.com/bzxxcs/index.html
三、注意事項
1.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不受理、不登記以下群眾信訪事項:土地違法問題、拆遷類問題、勞動人事維權問題、涉法涉訴問題、環境保護問題、歷史遺留問題和不屬紀檢監察機關受理的其他事項;三個月內重復來訪事項不登記、不受理。
2.為提高群眾信訪件受理效率,針對地方交通運輸部門、中國鐵路總公司、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黨組織、黨員以及其他不屬于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監督對象的信訪事項,建議向具有監督權限的紀檢監察部門反映。
3.根據《紀檢監察機關檢舉控告工作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有關規定,檢舉、控告、申訴人在檢舉、控告、申訴活動中必須對所檢舉、控告、申訴的事實的真實性負責。接受調查、詢問時,應如實提供情況和證據。如有誣陷、制造假證行為,必須承擔紀律和法律責任。
4.紀檢監察機關提倡實名舉報(請提供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和準確聯系方式等內容)。
審計信箱來信須知
一、請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受理范圍:針對部機關、部屬單位違反財經法規問題的舉報;對部機關、部屬單位財務審計工作的批評、建議、意見。
三、受理范圍之外的其他問題,請以適當方式向有關部門反映,本信箱不予受理。
四、來信人應對來信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故意歪曲捏造事實、誣陷他人或者制造事端干擾審計工作。
五、對受理范圍內的實名舉報來信,我們將通過適當的方式給予回復。
歡迎進入交通運輸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舉報信箱。本舉報信箱主要受理交通運輸部部屬單位處級以上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違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有關法規選人用人問題的舉報。
感謝您對我們的信任和支持!
1.本舉報網站主要受理交通運輸部部屬單位處級以上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違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有關法規選人用人問題的舉報,如果您反映其他方面的問題,請直接向有關部門反映。
2.請認真填寫舉報表單中的各項目。填寫“主要問題”一項時,要寫清楚問題發生的時間、地點、情節、后果等。
3.舉報人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對利用舉報捏造事實,進行誣告陷害的,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提倡實名舉報。進行實名舉報的,請詳細填寫聯系電話等項目。
5.為保障舉報人的合法權益,限制惡意重復舉報和垃圾信件,提高網上舉報運行效益,舉報人計算機每天最多只能提交5件舉報。
來信須知
一、本信箱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依法由交通運輸部處理的事項。
二、反映訴求應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不得發表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論。
三、來信內容應真實、客觀,不得發表造謠中傷、誹謗他人的內容,不得夾帶任何形式的廣告、推銷產品、推介服務等內容。
四、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申請事項,請按規定渠道分別向交通運輸部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交通運輸部行政復議辦公室提出。
五、請務必填寫真實有效的聯系信息。
六、凡不符合本須知規定的來信,本欄目將定期刪除。
郵箱地址:
jtb@mot.gov.cn